记者从青岛海关了解到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治理办法》4月1日开始实施。其中海关A类企业对于上年度进出口总额的限定,由原先的100万美元下调到50万美元。
此次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治理办法》是自海关总署1999年6月实施企业分类治理制度以来第一次修订完善。新《办法》在原有治理类别的基础上,新增了AA类治理类别。
青岛海关工作人员介绍,企业分类治理就是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治理措施。已适用A类治理1年以上、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3000万美元以上,符合海关治理、企业经营治理和贸易安全要求的企业,可申报AA类企业。A类企业申请标准由上年进出口总额从100万美元,下调为50万美元,众多中小企业能享受到通关便利措施。
AA类企业,除享受相关通关便利措施外,海关还将实行信任放行,报关单电子数据经电子审核后直接进入现场验放环节办理复核、验放手续,对进出口货物一般不予开箱查验等通关便利措施。对B类企业适用常规治理措施,对C、D类企业,海关则实行严密的监管措施。

